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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20号——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
2026年06月16日

2026年5月27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以下简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将替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管制递延账户》(以下简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将于2029年1月1日生效,允许企业提前采用。

一、有关背景

2014年1月,理事会发布了一项过渡性准则,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允许受到费率管制的企业在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时可临时采用其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现行会计处理规定,以便于这些企业能够及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仅规范了费率管制活动所产生的管制递延账户的会计处理,但回避了管制递延账户是否应当确认为管制资产或管制负债的问题,导致各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反映费率管制活动的影响。因此,费率管制活动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企业之间的影响难以理解且缺乏可比性。

基于多个国家和地区向理事会提出制定单独的费率管制准则的请求以及理事会在2015年议程咨询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建议,理事会从2017年开始加快了费率管制活动项目的研究进程,于2021年1月发布了《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期间,理事会共收到128份反馈意见函,并在10多个国家和地区召开60场意见征询活动。在2021年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理事会听取其咨询机制的意见17次,与利益相关方召开200多场意见征询活动,与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的54家企业开展两轮实地调研。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的主要内容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明确了准则的目标与适用范围,管制资产、管制负债、管制收益和管制费用的定义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准则生效日期以及衔接规定等内容。

(一)目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的目标是要求受费率管制的企业提供相关信息,以如实反映管制收益和管制费用如何影响企业的财务业绩,以及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如何影响其财务状况。其中,企业的管制收益和管制费用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在报告期内提供的管制商品或服务的准许补偿总额,从而了解其财务业绩和未来现金流量的前景;企业的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在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

(二)范围。

企业应当对其所有的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进行会计处理,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范围内因受管制的保险合同所收取的保费而产生的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除外。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规定了如何核算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以及由此产生的管制收益和管制费用。企业应用该准则所产生的信息补充了通过应用其他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所提供的信息,尤其是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以下简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确认的客户合同收入的信息。

在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之前,企业应当先应用其他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对管制协议所产生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如服务特许权等)进行会计处理。

(三)管制资产、管制负债、管制收益与管制费用。

管制资产是指由管制协议产生的可强制执行的现时权利,即在确定未来期间向客户收取的管制费率时增加一项金额的权利,因为已提供的管制商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准许补偿总额尚未包含在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所确认的收入中;管制负债是指由管制协议产生的可强制执行的现时义务,即在确定未来期间向客户收取的管制费率时扣除一项金额的义务,因为未来将提供的管制商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准许补偿总额已经包含在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所确认的收入中。在确定是否存在管制资产或管制负债时,企业应当评估其是否拥有在确定未来期间向客户收取的管制费率时增加金额的可强制执行的现时权利,或扣除金额的可强制执行的现时义务。管制收益和管制费用是指由管制资产或管制负债变动所产生的收入或费用。

准许补偿总额是指管制协议赋予受费率管制的企业在报告期内提供的管制商品或服务的补偿金额。该金额可能在与企业提供管制商品或服务的同一期间或不同期间以管制费率的方式收取。

时间性差异是指如果报告期内提供的管制商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准许补偿总额包含在确定不同期间(过去或未来)向客户收取的管制费率中,则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所确认的收入金额与企业在报告期内提供的管制商品或服务的准许补偿总额所存在的差异。此类时间性差异可能产生管制资产或管制负债。

(四)确认和终止确认。

1.确认。

企业应当确认报告期末存在的所有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以及报告期内产生的所有管制收益和所有管制费用。如果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应当在很可能(more likely than not)存在由管制协议产生的可强制执行的现时权利或现时义务时确认管制资产或管制负债。

2.终止确认。

当部分或全部已确认的金额不再满足管制资产或管制负债的定义时,企业应终止确认该部分或全部管制资产或管制负债。

(五)计量。

对于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的计量,企业应当采用基于现金流量的计量技术,该计量技术包括对因收回管制资产或履行管制负债而产生的所有未来现金流量的最新估计,并使用管制利率对这些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1.初始计量。

在初始计量时,企业应当包含因收回管制资产或履行管制负债而产生的、属于管制协议边界内的所有未来现金流量估计,且仅包含这些现金流量,并使用管制利率进行折现(在存在管制利率的情况下)。管制资产或管制负债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或时间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应当在“最可能金额”与“期望值”两种方法中,选择预期能更好预测最终现金流量的方法。

2.后续计量。

在后续计量时,企业应当在每个报告期末更新对管制资产或管制负债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金额和时间的估计,并继续使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管制利率作为折现率,除非管制协议变更了管制利率。

(六)列示和披露。

1.列示。

企业应当在损益表中将所有管制收益与管制费用均分类为收入,以管制收益减去管制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为单行项目。

企业应当在财务状况表中将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作为单行项目,并区分为流动、非流动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进行列示(除非企业按流动性顺序列示所有资产和负债)。

2.披露。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要求在附注中披露企业的管制资产、管制负债、管制收益和管制费用相关信息。这些信息连同其他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要求的信息,将披露企业在报告期内提供的管制商品或服务的准许补偿总额相关信息,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业绩和未来现金流量前景以及报告期末企业财务状况和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此外,企业还应当披露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企业管制资本基础与一个或多个相关项目之间关系的信息。

(七)生效日期及衔接规定。

1.生效日期。

企业应当自202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起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允许提前采用。如果企业提前采用该准则,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

2.衔接规定。

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的企业应当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财务报表编制基础》要求的追溯调整法,或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规定的调整后的追溯调整法。

三、新准则的成本效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将影响那些受到费率管制的企业,例如提供电力、自来水、燃气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业。理事会认为,该准则将减少实务中会计处理的多样性,能够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尤其是投资者)做出更好的经济决策,并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从其他来源收集信息的成本。

理事会认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将通过以下方式提高财务报告质量:一是通过要求企业就其当期提供的管制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补偿提供更完整的信息,使财务报表使用者更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业绩和未来现金流量的前景;二是通过要求企业确认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管制收益和管制费用,确保企业提供关于时间性差异影响的更透明、更可理解的信息;三是通过要求所有企业采用相同的规定报告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会计处理结果的差异将反映不同管制协议条款之间的差别等情况。

理事会认为,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的可能成本主要为财务报表编制者的成本和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成本。财务报表编制者的成本主要与更改内部系统和流程、培训员工、向外部各方沟通财务报告变更以及增加的审计费用,理事会预计这些成本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降低。此外,在不影响信息有用性的前提下,理事会提供了一些简化处理和豁免规定,以降低财务报表编制者应用该准则的成本。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成本主要来自其需要理解新提供的信息并调整其财务模型,但是理事会预计,由于企业财务报告的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将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成本。

来源:会计准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