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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2021年10月24日

财会便〔2021〕52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9月30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下简称理事会)发布了《就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进行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以下简称意见征询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意见征询稿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意见征询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意见征询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郭颖潇

联系电话:010-6851857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1.《就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进行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中文简介

2.《就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进行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英文原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21年10月20日